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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润学子 资助暖人心——山东运河中等职业学校2026年秋季学期资助工作通知
浏览次数:580|发布时间:2026-09-22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现将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说明如下: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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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一)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困难学生;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三)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四)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受艾滋病影响儿童);

(五)困境儿童;

(六)烈士子女;

(七)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八)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常年卧床不起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参照有关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无特殊情况,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需资助者,需提供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一)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农村户籍在城内购置一套(含)以上房产的;城镇户籍有两套(含)以上房产的;

(三)家庭中有大型营运性车辆的;

(四)家庭中有经营性企业的;

(五)生活奢侈浪费的,如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消费品、经常自费外出旅游且消费较高、擅自在外租住民房、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

(六)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七)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02

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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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资助标准:按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


03

申请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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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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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将积极践行学生资助的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学生都能享受到资助的权利和机会。如需要帮助,可以直接通过本班班主任与学校对接。

资助热线:0537-2565999


特别提醒:按照《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生或监护人在申请资助时,需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者,学校将取消其受助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监护人)责任。

学生资助政策自愿申请、免费办理,全程无任何收费项目,凡是以资助名义收取费用均为诈骗,请家长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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